2009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有关更改需备案。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在省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3. 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已投档的文化、专业双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 音乐、美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30%+(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70%。